第三十五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定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指卖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等权利,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A类48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发布商品、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