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理投诉和卖家整改需要时间,因此,淘宝网将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之内就同一卖家提出的投诉均将被视为1次投诉,此期间内时间在后的投诉将视为对之前投诉的补充,而不视为再次投诉。 其中,“三天”中的“天”起算点以处罚执行时间为准。 此规定旨在鼓励权利人一次列明被投诉卖家店铺中存在的所有侵权信息,提高投诉处理效率。